为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持作用,保障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立项、评审、采购、验收等相关工作公正公开、高效有序开展,我院将聘请在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从事评审咨询活动工作,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建立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专家库。
一、专家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能够以独立身份开展相关工作;
(二)熟悉电子信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相关专业工作经历8年以上;
(四)对达不到第三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有突出专业特长,在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具有较深专业造诣和一定权威性的人员;
(五)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评审咨询等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邀专家除外)。
二、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独立对项目开展评价等工作,不受任何单位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有获得文件和资料等知情权,但应按照规定保守秘密;
(三)在咨询、评审、检查和验收等环节中,享有表决权、建议权;
(四)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工作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专家履行以下义务:
(一)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积极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撑;
(二)按照规定出具客观公正,有理有据的意见,并为本人出具的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公正、诚实、科学、廉洁地履行相关职责;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专家遵守以下纪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向外界透露相关文件及其它秘密内容等;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属于下列回避情形地应主动提出回避:
1. 相关工作涉及本人、近亲属或本人所在单位直接参与或有其他利害关系项目的;
2. 本人、近亲属与相关工作所涉及的单位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3. 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况。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专家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本单位在职职工不得申报本届专家,离退休人员可以申报。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依法承担责任。
(五)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31日前送至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技术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发至z-xf@163.com邮箱。我院将组织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并履行聘任程序。
联系人:张晓峰
联系电话:0431-85622315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381号
附件: 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专家登记表
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