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吉林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2022年8月8日至10日,应聘人员填写《吉林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2),发送至30463474@qq.com报名,可同时发送个人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料筛选和资格审查。必要时进行电话交流或邀请到单位面谈。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各自占比5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三)体检
面试完毕,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是否录用,并安排体检。
(四)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所编外拟聘人员,可经双方协商,于一个月内入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酌情递补。
三、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附件1:《吉林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吉林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