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子技术研究所配电柜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电子技术研究所配电柜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20210301)
2、要求
2.1交货期:合同订立后50天。
2.2交货地点:由吉林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指定。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6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9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采用网络投标报名、和非接触递交标书(递交标书时提前预约项目联系人,并将标书送达至指定位置),递交标书时需提供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4.1.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
4.1.6投标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证明;
4.1.7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的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法人签字或盖章;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公告内容中包含招标文件。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3月18日 16时 00 分,投标方式:为了避免本单位人员与外来人员的接触,投标方式采用网上电子档投标。(请将所有相关的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将扫描后文档发至邮箱:lianxuedong297@163.com
4.4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开标方式:投标时间截止后由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评标。
4.5合格供应商的产生,投标人所有要求满足且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要求,并以最低价评标法产生合格供应商。
4.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地 址:吉林省电子技术研究所(长春新民大街1381号)
联系人:连学东 李洪全
电 话:13134300033 1394480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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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电子技术研究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