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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监督 检查的通知 吉工信计资[2012]5号

字体【 】  【发布日期:2012-05-08】   【来源:吉林省电子检验院】  【返回上一页】  
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
  为保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权威性和有效性,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工业和信息化 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以下称部资质办)经研究决定要全面加强资质监管,进一步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从严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计 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5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我省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 质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监督检查方式、检查范围和检查要求
(一)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自查是指获证企业对2011年从事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能力进行自我审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以下称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在网上填 报并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年度监督检查表》(以下称《年度监督检查表》)。抽查分为要求获证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原件)和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两种方式。
( 二)2012年4月30日前取得资质并持续有效的企业均须参加2012年度自查(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中获证企业的企业名称和项目管理人员数量将以2012年4月30日止部资质办确认的信息为标准 )。
(三)获证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资质办取消其资质:
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自查材料的;
2、拒绝接受抽查的。
  二、监 督检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去年已参加过监督检查的获证企业登录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不变。2011年6月16日后新获证的或资质级别发生变化的企业,省资质 办将登录信息告知相关获证企业。
(二)获证企业须登录http://218.249.201.164/sio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年度监督检查表》。由于今年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部分功 能进行了更新,企业须先认真阅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年度监督检查表填表说明》,并按其要求完成填报工作。
获证企业须在2012年6月8日前完成在网上填报和提交《 年度监督检查表》的工作。
(三)省资质办对获证单位报送的《年度监督检查表》进行核查确认,并将通过核查确认的《年度监督检查表》在网上统一提交部资质办。
( 四)省资质办对获证企业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抽查工作,并将《拟抽查企业计划表》在网上提交至部资质办。
(五)2012年7月1日至7月31日,省资质办根据抽查计划,组 织抽查。部资质办及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审核机构,一同参与抽查工作。
(六)省资质办在年度监督检查结束后,将纸质的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总结和抽查记录报部资 质办,同时,省资质办在网上提交《参加监督检查的企业数量统计表》和《未参加监督检查企业明细统计表》两份表格。
三、工作要求
(一)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资 质的企业在填报《年度监督检查表》时,财务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审计报告填报。
(二)自2009年起,部资质办已要求所有换证和升级的企业必须填报往年《年度监督检查表》所填 报的数据,并与换证和升级时的申报数据进行核对,部分企业由于存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直接影响了换证或升级结果。各企业须认真对待自查工作,准确填报《年度监督检查表》,避免今 后因为数据不一致,影响企业资质换证或升级。
(三)在近几年监督检查工作中,屡次发现企业出现申报数据的小数点标错、数据串行等错误,甚至个别企业将申报数据单位“万元 ”误为“元”填报。各企业材料填报人员须严格把关,避免统计数据出现严重误差。
(四)关于企业对填报的《年度监督检查表》进行修改的要求:
1、企业网上填报《年 度监督检查表》期间(即:6月8日前)可自行修改申报数据。
2、企业在网上提交《年度监督检查表》后,至6月29日前如需要修改申报数据,则需要在网上提出退回申请和退回理 由。省资质办在网上签署意见并执行相应的操作,同意后再将《年度监督检查表》退回企业,企业方可修改数据;6月30日至8月31日,省资质办则需要在网上向部资质办提出退回申请和退回 理由,待部资质办在网上签署意见并执行相应的操作,同意后再将《年度监督检查表》退回省资质办,省资质办再退回给企业,企业方可修改数据。
3、8月31日后,企业仍可登录 资质管理和服务平台查询本企业的相关申报数据,但是企业不能修改任何数据。
(五)监督检查过程中如获证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六)请各 企业严格按照时限,认真填写报送年度监督检查材料。
(七)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周密组织,合 理安排,确保如期顺利完成。
(八)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资质办联系。
  四、联系方式
省资质办地址: 长春市建设街199号中小 企业创业大厦1203室
联 系 人:杨锁
联系电话:0431-87075047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